昨天,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為更好地滿足參?;颊咝睦碇委煹呐R床需求,根據江蘇省醫療保障局日前印發的《關于將“心理治療”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并明確醫保支付標準的通知》要求,從本月起,我市“心理治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并明確醫保支付標準。

據市醫保局醫藥服務處相關負責人介紹,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心理治療”項目為接受規范化心理治療培訓的精神科醫師或取得心理治療專業技術資格的衛生技術人員,在適宜的獨立治療空間,針對符合心理治療條件的精神障礙患者,應用規范化的心理治療技術和個體化的治療方案進行心理治療,消除或緩解患者心理障礙表現,每次不少于60分鐘。
“心理治療”項目支付由自費丙類調整為醫保乙類,江蘇執行三類、二類和一類收費政策的定點醫療機構心理治療項目醫保支付標準分別為200元/次、180元/次和160元/次。參保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接受心理治療,實際收費低(等)于醫保支付標準的,由醫保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其中,個人先行支付比例為20%;實際收費超過醫保支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患者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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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療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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