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剛剛,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3月1日起,洛陽中心城區(不含偃師區、孟津區)巡游出租汽車運價標準調整。
針對此次調整,此前,洛陽相關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等,依法履行成本調查、專家論證和價格聽證等程序。
新標準如下:
●基本運價,即起步價為8.00元,包含2公里。載客里程未超過2公里的,按基本運價計費;超過2公里以上部分按車公里運價計費。
●車公里運價:每車每公里運價1.70元。
●時距并計:當車速低于每小時10公里時,每5分鐘按車公里運價標準疊加計費。
●空駛費:單程超過10公里,超過部分每車公里運價加收50%。
●夜間收費:夜間22:00至次日06:00時段,營運出租車每車次加收夜間補助費2.00元。
●取消1.00元/車次的燃油附加費。
與現行標準相比,新標準最明顯的變化在起步價和車公里運價方面:此前起步價為6元、車公里運價為1.5元,其他費用均保持不變(時距并計、空駛費、夜間收費3項收費標準與現行標準一致)。
據了解,現行標準定于2006年,已執行近16年;目前,洛陽中心城區4227輛巡游出租車已全部更換為純電動車輛,與燃油車相比,購車、維修、電池更換等成本較高,且因充電造成運營時間縮短;本次調價區域不含偃師區、孟津區。(洛報融媒·洛陽網記者 趙碩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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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車
運價標準 洛陽城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