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省政府統一部署,市政府辦日前印發《十堰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全面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方案》明確,我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內容包括全面排查摸底、開展“百日行動”、徹底整治隱患、加強安全管理、建立長效機制等五項內容。
《方案》要求,要強化屬地責任,落實監管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嚴控增量、消除存量,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依法依規徹查安全隱患。迅速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方案》明確了專項整治“時間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2023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通過3年左右時間建立健全自建房長效管理體制機制。為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省政府統一部署,市政府辦日前印發《十堰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全面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方案》明確,我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內容包括全面排查摸底、開展“百日行動”、徹底整治隱患、加強安全管理、建立長效機制等五項內容。
《方案》要求,要強化屬地責任,落實監管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嚴控增量、消除存量,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依法依規徹查安全隱患。迅速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方案》明確了專項整治“時間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2023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通過3年左右時間建立健全自建房長效管理體制機制。
關鍵詞:
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隱患
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