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沈陽市創城辦聯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電動自行車交通秩序整治活動,針對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走機動車道、不戴頭盔、無牌等違法行為進行整治。
當天10時,在大東區北順城路小北街路口,某快遞公司的快遞員駕駛一輛超標電動自行車行經該路口時,被執勤民警攔下。該電動自行車存在無牌、超標、私自改裝、駕駛人不戴頭盔等多項違法行為。執勤交警當場對該電動自行車依法予以暫扣,并對駕駛人處以罰款50元的處理,并用清障車將該電動自行車拖走,同時責令違法駕駛人按時到交警大隊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
這起違法行為剛剛處理完,一對青年男女二人共乘一輛電動自行車經過路口,交警將其攔下后對駕駛人進行了教育,并提示駕駛人注意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大東交警大隊四中隊交警肖增光告訴沈陽晚報、沈報全媒體記者,當天的整治行動是全市創城十大專項行動之“共享單車及電動自行車上牌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內容之一,“隨著天氣轉暖,騎電動自行車出行的市民數量激增,相當一部分電動自行車沒有按要求上牌。因此,提醒廣大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要按照電動自行車管理要求,盡早為自己的電動自行車上牌,對超標電動自行車要及時到公安交管部門辦理臨時通行標識。我們呼吁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在駕駛電動車時要佩戴安全頭盔,遵章守法,文明出行?!?/p>
沈陽晚報、沈報全媒體記者 楊碩
關鍵詞:
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