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構成要件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構成要件包括四個方面。
1.犯罪主體方面。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包括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也可成為本罪的主體。
2.犯罪的主觀方面。本罪的主觀方面為故意。
3.犯罪客體方面。本罪所侵犯的客體為國家對正常信息網絡環境的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觀方面。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為信息網絡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行為。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屬于哪一類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屬于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犯罪。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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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屬于哪一類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構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