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公安部新制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開始實施。屆時,市民在辦理駕管業務時,將享受多項新便利。

便利一:推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
新規實施后,對在戶籍地以外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一證通考”,不用再提交居住證明。
便利二:恢復駕駛資格考試“跨省可辦”
新規實施后,對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未換證被注銷不滿兩年的,申請人可在全國任一地申請參加科目一考試,恢復駕駛資格,更好地滿足群眾異地考試換證需求。
便利三:優化駕駛證考試內容和項目
新規實施后,對持有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增駕小型汽車的,或者持有摩托車駕駛證增駕其他類型摩托車的駕駛人,只考試科目二和科目三,優化考試程序。
便利四:新增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
新規實施后,將新增準駕車型“輕型牽引掛車”,允許駕駛小型汽車列車,更好地滿足群眾駕駛房車出游需求,促進房車旅游新業態發展。
此外,根據公安部新規,交警部門正積極推行申請資料、檔案電子化和部門信息聯網共享核查。將來,車駕管業務可實行申請資料電子化采集、檔案電子化管理,機動車轉籍、駕駛人考試等信息網上轉遞,實現交管業務辦理“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交警部門將與稅務、銀保監、交通運輸、醫療機構等部門信息聯網,共享車購稅、交強險、營運資質、體檢等信息,群眾在辦理業務時將可免予提交相關證明憑證。(洛報融媒·洛陽網記者 郭秩銘 通訊員 姜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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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輕型牽引掛車準駕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