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沈陽晚報、沈報全媒體記者從沈陽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獲悉,對翻撿垃圾廢品的人員,不但要勸阻,還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4月15日,市城管執法局皇姑區執法分局北塔執法科執法人員在遼河街巡查中發現,有人正在遼河街15號一單元門前的垃圾堆中翻扒垃圾袋。執法人員立即上前制止,并對其進行說服教育,告知當事人在疫情期間,翻扒垃圾袋會讓細菌和病毒在小區內傳播,危害周圍人的身體健康。
這位撿拾人員姓于,是一位58歲的本市常住居民,常年在皇姑遼河小區等園區翻撿垃圾、撿拾紙殼等物品。
據執法人員介紹,通過宣傳教育,當事人知道了翻撿垃圾帶來的危害性,表示以后絕對不再翻撿垃圾,同時,也表示在日常生活中,也會勸阻家人及鄰居不要再翻撿垃圾,避免疫情的傳播,并對自己造成的后果,愿意接收處罰。
市城管執法局皇姑分局北塔執法科執法人員按照執法程序,依據《沈陽市城市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七)項規定,依法對當事人進行了簡易處罰,現場處罰20元。
據市城管執法局相關人員介紹,自4月8日全市開展禁止翻撿垃圾廢品專項行動以來,各區已累計勸阻翻撿垃圾廢品人員1579人次,集中救助41人。隨著全市生產生活秩序的恢復,這項工作將常態化持續進行下去。
沈陽晚報、沈報全媒體主任記者唐葵陽
市城管執法局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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