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區新疫防指辦字[2022]47號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沈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44號)》精神,為保障市域內符合通行條件車輛及人員的正常通行,經區防指研究決定:
1.運營貨車司機及同乘人員憑健康碼、行程碼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查驗登記后通行。
2.跨區流動人員,憑區(縣、市)級以上防指或市直及以上機關、事業單位(不含內設機構),出具加蓋公章的證明文件(包括“兩點一線”等防疫規定內容),憑健康碼、行程碼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經查驗登記后通行。
區防指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對以上內容實行動態調整。
沈北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4月6日
關鍵詞:
沈北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