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沈陽日報、沈報全媒體記者呂良德)“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深入人心,但是還有少數駕駛人心存僥幸。近日,沈陽公安交警在開展酒后駕駛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一名男子酒后駕車,為了逃避查處竟與副駕駛交換座位,企圖蒙混過關,結果被執勤交警當場識破。
2月23日22時許,沈陽公安交警鐵西大隊二中隊民警在景星街南十中路附近開展酒后交通違法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一輛小型轎車臨近檢查點位時突然靠邊停車,執勤交警立即上前查看情況,發現該車駕駛人赫某某從駕駛位換到了后座,讓坐在副駕駛位的女士坐到駕駛位上。面對交警詢問,赫某某不承認與副駕駛換座位,稱“車不是我開的”。經說服教育,赫某某最終承認自己酒后駕駛的事實。經酒精檢測核實后,交警依法對其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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