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
1、監獄的懲罰功能是指國家使受刑人的身心置于刑罰的條件下,限制其精神和物質生活而產生的心理痛苦效應的總和。
2、監獄的改造功能是指監獄依據刑罰目的轉變罪犯的犯罪思想,培養其成為遵紀守法的教育效應的總和。
3、監獄的防衛功能是指監獄通過對罪犯執行刑罰防止其再犯罪,同時警戒、威懾、教育社會上其他可能犯罪的人,使他們不至于走上犯罪道路的效應的總和。
4、特殊預防是指監獄通過對罪犯執行刑罰,剝奪其人身自由,使他們與社會隔離,失去再犯罪的條件,以防止服刑期間重新違法犯罪。5、一般預防是指監獄通過對罪犯的懲處以震懾尚未犯罪的人,防止其走上犯罪的道路。

監獄,廣義是指關押一切犯人的場所,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等;狹義是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執行刑罰的監獄。監獄的主管部門是監獄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門是司法部。
關鍵詞:
監獄功能
監獄簡介
監獄介紹
監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