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醫療管理制度中所規定的工傷鑒定流程是什么
醫療管理制度中所規定的工傷鑒定流程為:
1.因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后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資料圖】
2.鑒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鑒定審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來做鑒定。
3.鑒定辦對鑒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后,交納200元鑒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托診斷后,再來鑒定。
4.鑒定辦于每周四定期召開鑒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并予以公布。
5.自鑒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后,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鑒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二、
工傷鑒定多久
找法網提醒您,一般工傷鑒定要60日。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三、
工傷傷殘鑒定費用誰負責
1.工傷傷殘鑒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2.由被鑒定人申請的,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在申請時預付;
3.鑒定結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及以上的,鑒定費用應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負擔;
4.沒有單位的,鑒定費用由個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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