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張先生咨詢:
作為勞務派遣的員工,公司拖欠工資不給,該如何維權?

作為勞務派遣性質的員工,若被勞務派遣單位欠付工資,可直接向勞務派遣單位追要,也可以向實際用人單位反映,核實用人單位是否支付了員工報酬。
若問題還是無法解決,可采用以下方法索要勞動報酬。
1.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2.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內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洛報融媒·洛陽網記者申利超 通訊員 王亞麗)
關鍵詞:
勞務派遣的員工
拖欠工資不給該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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